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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三十四條第9款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4/06/242.增資資金來源:103年度盈餘轉增資3.發行股數(如屬盈餘轉增資,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):3,030,825股4.每股面額:新台幣10元5.發行總金額:新台幣30,308,250元6.發行價格:不適用7.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:不適用8.公開銷售股數:不適用9.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(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): 每仟股無償配發183.265198股10.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: 配發未足一股之畸零股,由股東自辦理增資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辦理併湊 成整股,並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,逾期辦理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 股,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(元以下捨去),並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。11.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:本次發行新股,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。12.本次增資資金用途:充實營運資金。13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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